2025年6月28日 星期六

~~披集府最為珍貴難得的祖師爺小立尊~~ 泰國一代祖師爺高僧 財佛龍婆艮大師 佛曆2440~2442年 左右 親自加持製作 極為經典知名 之 嫡系恩師 披集府大導師 龍普坡大師 百年自身小立尊 (此為當年龍普坡大師圓寂後,為了紀念,由龍婆艮大師發起,於自己的寺廟Wat Bang Klang內所手工鎔鑄製作,並由龍婆艮大師所親自加持而成,再帶到龍普坡大師寺廟Wat Wang Ma Nao所發行。因此簡單的說,此尊小立尊不僅為龍婆艮大師所親自加持製作的龍普坡大師小立尊,更是龍婆艮大師的經典過寺佛寶之一!) (此該尊龍普坡大師小立尊,不僅是與財佛小立尊所一同加持製作而成,使用了相同的材料外,更加入了龍普坡大師早年所親自加持製作,非常珍貴殊勝之—人生伴侶符管所一同鎔鑄而成!故當年製作數量並不多,非常的稀少珍貴!) (該尊Super等級的小立尊,可以說非常非常的珍貴殊勝,不但擁有了財佛龍婆艮大師的加持,更融入了龍普坡大師人生伴侶符管的力量、術法與威力於其中,超級的強大且殊勝!)















寺廟副住持為我詳細的介紹龍普坡大師的歷史








著作權所有 未經授權 圖文請勿重製或是片斷節錄轉載 侵害必究

製作加持寺廟:Wat Wang Ma Nao 

製作加持年份:佛曆2440~2442年左右 (距今約128~126年)

尺寸:長約:4.2 cm ;寬約:2.5 cm (含純銀防水殼尺寸)    

 

今天要與大家分享介紹一尊,非常可愛且珍貴殊勝的祖師爺等級小立尊,此尊小立尊外型乍看之下與財佛龍婆艮大師小立尊非常的相似,有著非常濃厚的財佛小立尊之味道在,但其並非龍婆艮大師之自身立尊,相反的其為龍婆艮大師之嫡系恩師,即大名鼎鼎的披集府早期大導師—龍普坡大師之自身小立尊!

 

此為當年龍普坡大師圓寂後,為了紀念,由龍婆艮大師發起,於自己的寺廟Wat Bang Klang內所手工鎔鑄製作,並由龍婆艮大師所親自加持而成,再帶到龍普坡大師寺廟Wat Wang Ma Nao所發行。因此簡單的說,此尊小立尊不僅為龍婆艮大師所親自加持製作的龍普坡大師小立尊,更是龍婆艮大師的經典過寺佛寶之一!

 

關於龍普坡大師,部落格過去亦曾多次與大家分享介紹過,大師不僅是披集府的大導師,更是人生伴侶符管的創始人!根據有限的文獻紀載,大師生於大城王朝晚期,本來居住在暖武里與巴吞他尼府附近,是當地非常知名的法術高僧,深受當地百姓的敬仰!

 

然因喜歡寂靜與清靜,因此獨自一人,托缽苦行來到了披集府當地。並在當今寺廟位置處(百年多前此處都是森林),搭一茅草屋居住。此處是一個河流彎曲處,因此時常有狗與其他動物屍體,被河水衝到此並卡在沼澤,因此此地時常有非常濃的屍臭味(當地人暱稱為狗屍潭),故而當地人都不喜歡靠近,然師父並不以此為嫌惡,依然怡然自得的居住於此!

 

說也神奇,自從師父駐錫在這裡後,不僅狗屍與屍臭味不再,甚至開始鳥語花香了起來,當地人都嘖嘖稱奇,稱師父為「能改變地理風水環境的聖僧」!甚至據說,每當森林大火逼近他的小茅屋,他總是安坐不動不逃,但大火卻總會奇蹟般地自己熄滅,無法靠近他的住所,村民覺得非常神奇!

 

即便在百多年後的現今,若村中民宅失火,村民們只需想起他,風便會突然吹起將火引向別處,屢屢發生神蹟與奇異現象。因此龍普坡大師被當地人稱為是—坡他列縣之神!至今深受當地人,以及全披集府人們的敬仰。

 

後來龍普坡大師於佛曆2440年,以高齡100多歲圓寂,因師父生前並無加持製作任何自身類的佛寶(僅有符管傳世),故龍婆艮大師為了紀念這位偉大且厲害的恩師,因此特別加持製作了此期自身立尊!

 

★★值得一提的是,當時龍婆艮大師自己正在加持製作,後世迄今名聞遐邇的自身立尊,也就是大家常說的2440~2460年之財佛小立尊,因此該尊龍普坡大師小立尊,不僅是與財佛小立尊所一同加持製作而成,使用了相同的材料外,更加入了龍普坡大師早年所親自加持製作,非常珍貴殊勝之—人生伴侶符管所一同鎔鑄而成!故當年製作數量並不多,非常的稀少珍貴!

 

因此該尊Super等級的小立尊,可以說非常非常的珍貴殊勝,不但擁有了財佛龍婆艮大師的加持,更融入了龍普坡大師人生伴侶符管的力量、術法與威力於其中,超級的強大且殊勝!

 

相較於動輒幾十萬甚至百萬的龍婆艮大師財佛小立尊,此尊同樣加持與同樣製作的龍普坡大師小立尊(甚至還加入了龍普坡大師之人生伴侶符管於其中),雖然因師父年代久遠,而較少人知悉,但絕對可以說是擁有高之Cp值!

 

小立尊上紅紅的顏色,更為當年使用古老紅漆工法進行保護,紅漆剝落後的遺跡,更顯得該尊小立尊的古老與珍貴,充滿了古樸味與歷史,實在非常的推薦給喜歡強大祖師爺小立尊,或是喜歡龍婆艮大師佛寶的師兄姐們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


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